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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森林公安:从严治警 为生态林业建设保驾护航

时间:2023-03-15 16:08:21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168体育[提要]我市被列为“国家现代林业建设示范市”,先后被评为“全国绿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一支被称为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神的队伍——东营市森林公安局。

  大众网东营11月21日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生态林业建设作为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基础工作;作为优化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水平,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和经济社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先后启动实施了“三网”绿化、生态林场建设、沿黄生态绿化等多项生态工程,开创了东营人民在盐碱荒滩上高标准、大规模造林的新篇章,林木面积由建市之初的40万亩,增长到目前的208万亩,林木覆盖率由3.7%,提高到17.3%,增长了13.6个百分点。我市被列为“国家现代林业建设示范市”,先后被评为“全国绿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单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一支被称为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神的队伍——东营市森林公安局。这是一支年轻的队伍,从2009年底调整理顺,到现在不到五年的时间,这支队伍实现了“化蛹成蝶”的嬗变。队伍组建以来,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水平的工作思路,以服务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两大国家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为己任,紧紧围绕生态林业建设保护大局,不断加强“五化”建设,努力打造全省一流森林公安队伍,实现和保持各项业务工作位居全省前列目标。

  2011年,市森林公安局荣获“全国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又被国家局、省局荣记集体三等功;2012年所辖垦利分局荣获山东省唯一的“全国森林公安系统优秀公安局”称号,先后两次被省局记集体三等功;2013年6月,东营市森林公安局河口分局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确定为“县级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示范单位”。东营分局、河口分局被省局记集体三等功。先后有1名民警荣立二等功,23名民警荣立三等功,多人被嘉奖。森林公安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队伍建设是核心保障。市林业局党组暨市森林公安局一班人牢固树立“抓队伍就是抓业务、抓队伍就是抓根本”的理念,始终把队伍建设置于森林公安工作的首要位置。一是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民警的核心价值观不断强化。积极开展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开门评警”、“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民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民警对为民务实清廉的内涵有了一个系统的认识,对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性有了一个整体的提升,公正文明理性执法理念不断深化,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出警速度更加快捷,作风纪律不断加强,社会影响力明显加大,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建章立制,队伍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健全完善了一系列内部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狠抓“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和督导检查,与全体民警签订了“严格执行五条禁令责任书”,加强监督考核,有效预防了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三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警营文化建设得到加强。结合森林公安年轻干警多的特点,利用七一、五四、雷锋日、元旦、春节等节日,开展了读好书,写心得,“勇于担当,我为党旗、警徽添光彩”征文,到军营体验生活等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为做好业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森林公安负责侦办21类涉林、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除此之外,还负责涉林治安案件以及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为了尽快开展执法办案,有效保护当地生态资源,调整理顺之初,市森林公安局积极协调与地方公、检、法等部门关系,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建立了联席制度,成为山东省最早实现独立执法办案的森林公安机关,为顺利开展执法办案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加强培训和岗位练兵,民警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根据森林公安业务发展需要,每年举办一期不少于十天的警务实战培训班,邀请公检法系统及南京警院专家进行授课,就案件侦办实务专题培训。制定下发了《东营市森林公安机关业务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把岗位练兵固化为加强业务建设的一项常态化工作。通过培训和练兵,民警的业务素质大幅提升,为业务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确保执法质量是规范化执法的重中之重。机构成立之初,市局即设立了法制科,分县局设立了兼职法制员,全市建立了“科所队法制员—办案单位领导—市局法制科—市局领导”四级把关的案件审核审批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法制员在案件审核中的先期监督作用,督促办案民警规范执法,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办案流程。工作中,要求每名法制员在承担监督案件先期审核义务的同时负有案件倒查连带责任。根据《森林公安执法细则》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统一印制了十三类执法台账,制订下发了《东营市森林公安局办理涉林案件程序内部规定》。同时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基础台帐核对制度、强制措施审核审批责任制度、案件卷宗移交、装订、归档保存规范制度、变更强制措施集体研究制度、议案制度等,对于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加强制度规范,以制度作保证,堵塞执法漏洞。在此基础上,市局每半年组织一次执法质量考评,推动了执法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到目前为止,我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所办理的各类案件,无一出现错案、行政复议或检法部门退查情况。三是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执法办案是森林公安的主业,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围绕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执法办案工作,2010年以来,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林业案件1000余起,查处900余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900余人,刑事拘留100余人,判处有期以上徒刑30余人。其中,市局侦破了田某非法毁坏他人苗圃的破坏生产经营案等,河口分局侦破了张某等人盗窃绿化林木的团伙案件,梅某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案件等;垦利分局侦破了王某非法狩猎案件、张某过失烧毁林木的失火案件等。一大批典型案件的及时侦破,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四是执法领域不断拓展。在做好面上执法的基础上,特别加强了对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营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和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等重点区域管控,突出对非法征占用林地,包括油区、电力系统施工作业区和一些地产业开发、铁路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有力打击了在林地、规划林地、湿地范围内非法取土、违章建筑、破坏林木、湿地等行为。五是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不断强化。针对日益复杂的林区治安形势,大力推进情报信息工作相关机制、制度及210工作建设,努力扩展包括人、案、物、证、线等基础信息,同时向与森林公安工作有关联的木材经营加工、种苗生产、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等行业延伸,建立相关的社会信息数据库,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基础信息一体化”的现代警务工作机制,不断用侦查工作促进情报工作,用情报工作推动侦查工作,形成情报与侦查工作的紧密融合,在预防、打击、遏制违法犯罪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两年投入资金180余万元,在实现公安金盾网三级联网基础上,提前一年完成省局下达的信息化建设任务,实现四个100%的目标,利用信息研判,破获了一批有影响的涉林案件,工作效率大幅提升。

  一是高标准建设了东营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及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同时,高标准规划,投资3000万元,建设了垦利分局800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领导及省林业厅领导先后莅临指导,给予高度评价。河口、东营分局建设完成了全省一流的办案中心,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保障。市局办案中心、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东营分中心、森林防火林火视频监控中心项目已经经市发改委立项即将开工建设,力争打造成高规格的业务技术用房。二是逐步配齐办案装备,不断改善执法办案条件。从单警装备到警用车辆保障,基本满足了执法办案需求。

  一是加强司法鉴定工作。当前我市的森林刑事案件每年递增,案件的立案、刑事处罚,都离不开科学、公正、合理的技术鉴定意见作基础,而技术鉴定恰好是现阶段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薄弱环节。在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指导帮助下,2013年12月,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东营分中心正式成立。分中心将为我市森林公安依法办案提供坚实的技术鉴定基础,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机构的成立也将辐射整个山东地区乃至周围省、市,为公安机关办理涉林、涉野生动物案件提供一个高效、便捷的鉴定平台。二是加强与本市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调。东营市森林公安局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度固定做到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进行定期的交流与实战研讨,努力做到办理的案件能够定性准确、打击有力,处理的案件能够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社会效果。东营市法院环保法庭(指定受理林业案件)成立以后,我局第一时间与环保法庭取得联系,并且主动将管辖的范围以及案件处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交流沟通。经过现阶段执法实践表明,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制度大大节省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加强和本地工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的合作。森林公安机关由于本身的特殊性,在查处某些涉林或涉野生动物案件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条例规定,需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或者联合执法,为了快速查处有关涉野生动物案件,东营市森林公安机关不等不靠,积极的协调工商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上级文件精神,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严厉打击了辖区内的涉林涉野生动物案件。同时,为了促进“生态东营”建设,我局积极配合城市园林绿化部门的工作,及时查处破坏城市绿化林木的行为,为我市“园林城市”和“文明城市”的创建贡献力量。四是加强与院校的合作。公安院校有着良好的科研条件,作为新时期的森林公安队伍,原有的法律法规以及部分规定已经不能满足现阶段森林公安发展的需要,我局立足于长远工作发展,积极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沟通合作。2013年5月,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刑事技术实习基地在我局正式揭牌,实习基地的建立将学院的人才优势、教学优势、理论优势与地方森林公安机关的实践优势、应用优势有机结合,不断推进刑事侦查等森林公安工作的发展。我局努力将东营实习基地建成全国森林公安系统一流的教学实习基地,目前,警院已先后有两批、50余名学员来东营基地进行教学实习,使双方取得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丰硕成果。

  森林防火工作实现了全市连续十三年无森林火灾的目标。森林防火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的意见》,市编办《关于市森林公安局内设机构问题的批复》(东编办字〔2013〕19号),正式批准市森林公安局增设防火科,同意市森林公安局使用临时(工勤)编制成立专业防火队,主要任务是森林防火。目前,我局正在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与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森林防火能力建设达标和示范县(市、区,国有林场)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2014年10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下发了《关于授予黄岛区等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的决定》(鲁森防指〔2014〕14号)和《关于森林防火能力建设达标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鲁森防指〔2014〕15号)文件,河口区被授予“全省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示范县(市、区)”荣誉称号;垦利县暨利津县国有一千二林场被授予“全省森林防火能力建设达标县(市、区,国有林场)”荣誉称号。今后,在河口区、垦利县、利津县一千二林场达标基础上,力争其它县区、单位到2015年底全面达标,森林防火基层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将全面提升。目前,我市正在深入实施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确立了“两个率先”目标,对森林公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赋予新使命。这支年轻的队伍将肩负时代使命,勇于担当,围绕大局,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全市生态林业建设保驾护航,无愧于“生态保护神”这个光荣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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